一、工作流程和办事规则
1. 按照学校四号通知公告要求,疫情防控期间部门工作正常开展。返岗工作时间定于2020年2月17日(星期一),作息时间原则上与正常工作相同。在“开学返岗(基本运行)”期间,保持信息联通畅通(如个人电话、微信、QQ和电子邮件)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2. 相关工作优先采用线上办公方式处理,原则上不接受未经联系的上门来访;校内相关工作可电话或邮箱联系。
3. 疫情防控期间,因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的,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方式,会议效力等同现场会议,相关人员应按要求准时参会。部门每周工作例会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召开。
4. 日常行政事务请联系综合办公室63600152办理。
5. 如有紧急公务或紧急情况,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。
二、返岗工作防控措施
1. 返校上岗人员要求
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、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和学校的有关要求,本部门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返岗工作,其中假期未曾离开过合肥的教职工,如与病例没有明确接触史,无感染症状,可以直接返校工作;从外地返回人员,返回合肥后务必自我隔离14日,确保无异常情况再返校工作。返校者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,进入校门时测量体温、出示一卡通以及盖章的《返岗确认书》。
2. 办公场所消毒
办公室准备口罩、消毒水、酒精、手套等基本防护物资。办公室应保持清洁,每天消毒一次;勤开窗通风,每天通风2-3次,每次至少30分钟。返岗人员要做好工作期间的安全用电、消防防护等工作,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。
3. 人员进入办公室要求
本部门人员首次进入办公室前应经过返岗确认签订返岗确认书;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,本部门原则上不接受其他单位人员直接上门来访,确因工作需要请务必提前联系。
4. 上班人员隔离措施
保证单人办公环境,在保证室内通风的情况下可不戴口罩。
若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如身体状况有异常请务必立即报告,经相关部门鉴定和解除异常警示或医学观察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。
校团委
2020年2月16日